杭州蓝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欢迎您,今天是年月日
当前位置:首页 > 信息公开 > 业务指南
业务须知:(1)污泥产生单位需提供泥样1kg;
(2)提供公司有效营业执照、环评副本。正本备查。
办理科室:计划经营科
联系方式:钟工 0571-83538356